一、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办理
在离婚时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首先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法院一般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作为原则来判定。比如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像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
若孩子在两周岁以下,通常随母方生活为主,但存在特殊情形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会予以优先考虑。
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中需向法院充分举证自身抚养优势,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总之,要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尽力为孩子争取最适宜的成长环境。
二、离婚时双方轮流抚养可行吗
从法律角度看,离婚时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是可行的。
轮流抚养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双方要协商一致,且这种抚养方式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双方能妥善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事宜,保障孩子的权益,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轮流抚养协议。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孩子在周一至周五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在周末及节假日抚养。轮流抚养有助于孩子与父母双方都保持亲密关系,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但需注意,若在轮流抚养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一方抚养时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等,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方式。
三、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该怎么处理
若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双方可协商一致将房屋变价分割,比如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将房屋拍卖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为房屋装修投入较多资金,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其权益。若一方确实没有其他住房,而另一方有条件解决居住问题,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有住房条件的一方,由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总之,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解决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
在离婚时,